「感情出狀況一定是兩個人都有問題」是一句我現在不能認同的觀念,我認為這句話只對了一半。
一段關係是兩個人互動的結果是沒錯,感情中對彼此有不滿的部分需要處理,但是每個人都可以去「選擇」處理的方式。
面對情感的不協調與挫折,
A方選擇:講出需求、溝通、磨合、找尋諮商師做伴侶諮商協調雙方、改變自己、理解對方、分手。
B方選擇:隱藏感受、不表達、生悶氣、使用暴力威脅、出軌偷吃背叛、責怪對方、說謊。
請問,哪一個人的選擇比較好?哪一個人的選擇會有助於關係的進展?哪一個人的選擇不會傷害的伴侶?
我認為這句話應該這樣說:
「感情有了狀況,兩個人的確需要好好溝通協調,但是選擇怎樣的方式面對感情的困境,是每個人各自的選擇。」
若是某個人在關係中,不斷的選擇用
「隱藏感受、不表達、生悶氣、使用暴力威脅、出軌偷吃背叛、責怪對方、說謊」的方式面對問題,
那這時候還要說此人做出這些行為都是「對方的責任」,對方如果「不夠完美」,自己就可以繼續用「隱藏感受、不表達、生悶氣、使用暴力威脅、出軌偷吃背叛、責怪對方、說謊」的方式面對感情的問題,並合理化自己的選擇的話。
那真是把自己的選擇推的太一乾二淨囉!明明就是自己選擇了用傷害伴侶的方式處理問題啊!
請問那些總是用強大的意志力選擇「講出需求、溝通、磨合、找尋諮商師協調雙方、改變自己、理解對方、分手」等方式處理問題的人,天生就是該被別人用不成熟不健康不洽當的方式傷害嗎?
自己選擇了傷害別人,不用幫自己找藉口,直接承認自己用的方式不好,有那麼難嗎?
看到許多新聞事件,往往是某方選擇了傷害另一伴的方式處理感情,但是卻有許多人回頭來檢討那個被傷害的一方有哪裡做得不夠好,所以才得到如此對待,不是喔!完全不是這樣子喔!請不要把一方選擇傷害別人的責任,推到另一個人身上喔!這樣的邏輯真的是很莫名其妙呢。
個人的選擇個人擔,某些人可能終其一生都會用某種方式處理生命的某些議題,跟另一個人夠不夠好、是不是完美沒有關係,這個部分真的要看清楚,理解這是某些人自己的選擇後,就會減低這些相關事件在自己生命中的影響。每個人都可以重新去選擇,與有能力、有意願和自己做出相同堅持的人、堅持用好的方式處理關係的人,走向新的未來,或是自己一個人走向未來,也很好,不是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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