/tmp/php4q088o

今早看到高嘉瑜委員的記者會,我都看到流淚了。
對比曝光在媒體上的傷勢照片,任誰都無法接受一個人被這樣對待,
真的可以感受到,第一次受暴的她,真的感受到死亡的威脅,
以及這期間內心如何的糾結、害怕、恐懼。

我覺得高嘉瑜遇上了真正的壞人,
記者會中她提到林姓男子取得可以威脅的女性的手法之一,
就是在你沒有防備、不知情的狀況下,進行錄影錄音,
然後事後跟你說:「其實剛剛的對話,我都有用錄音筆錄下來..」
之類的方式。

真的不敢想像,高委員承受了多少威脅的痛苦,
對於伴侶的信任,居然被壞人這樣利用,作為控制的手段。
特別她又是一位公眾人物,被這些資料的威脅力道更是加倍。

我覺得高委員今日站出來提告、受訪,真的是非常的勇敢。
希望她可以感受到,我們的社會對她的支持!
她提到第一時間沒有馬上處理,除了覺得這樣的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很丟臉,再來就是恐懼相關的資料曝光。

許多人都會質疑受暴者,為什麼沒有第一時間求助、離開關係,
但其實被暴力對待的創傷反應,以及生活中實質被對方操控的部分(例如經濟、孩子或寵物安危等等)
常常會讓受害者無法第一時間,向外透露自己的處境。

所以真的不要去責怪受害人,為什麼第一時間沒有求助,
如果你身邊有跟你求助,也不要責怪對方太晚說,
因為他可能是非常非常努力,才覺得一切安全、信任你到,
他可以把受暴的事情對你訴說,
這時候你需要做的就是不評價、不責怪,
好好把對方引導到適合的資源:113專線、醫院驗傷等等。

如果你正遭受到暴力對待,
但你其實目前還覺得離開關係是非常有難度的,
我覺得有兩件事情可以做,等到時機成熟時來幫助自己。

1、驗傷
我覺得一定要在公務體系,留下紀錄,
無論是報警、驗傷,都能恫嚇對方不要以為未來不會有任何反擊。
如果真的要採取行動,這些資料都是很好的證據。

2、打通電話給113保護專線
打給113不代表,你要馬上作出行動,因為如果你沒有接起113後續追蹤的電話,其實他們也無法跟你良好合作,所以不用有打了113自己一定會承受到什麼威脅的恐懼。

打給113主要的功能,其實是可以諮詢很多事情,接線人員會運用他們的專業,告訴你哪些階段,其實可以做哪些事,讓你對於求助的路線有一個比較完整的概念,而要不要採取行動,仍是取決在你身上。

今天高嘉瑜出來開記者會,面對記者的提問同時還需回想一些受暴的細節,我看了是非常心疼的,她要面對這一切,需要承受的真的太多,但也希望,面對同樣危機的女性們,可以因為看到高嘉瑜站出來,而有勇氣,一點一滴的,帶自己離開目前的處境,這社會上也許有許多不友善的聲音,但更多的是支持的力量。

希望這些支持的力量,可以成為你的勇氣!

--
轉貼:
家庭暴力防治法》日前早已修正通過擴大保護對象;本法亦適用於未同居的男女朋友或伴侶關係者。
家暴法保護對象如下,:
(1)配偶或前配偶。
(2)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、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。
(3)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。
(4)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。
(5)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之未同居伴侶。此類型對象是指以情感或性行為為基礎,發展親密社會互動關係之一般男女朋友或同性伴侶,雖然並非家庭成員關係,但亦可聲請保護令。
(6)看見或直接聽聞家庭暴力之兒童或少年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Sus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